吴亦凡被造谣获赔 吴亦凡 近日,因认为微博用户将其参加发布会前低哼音乐的神情状态描述为“疑似毒瘾发作神情懈怠精神恍惚”,并配以相关视频,艺人吴亦凡将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微博用户王某某诉至法院。8月23日,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判决被告王某某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费用共计3万元。
推荐 吴亦凡名誉权案不接受庭外调解:坚决抵制诽谤
7月11日上午,吴亦凡诉微博用户王某某名誉权纠纷案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王某某承认诽谤造谣,并愿意向吴亦凡公开赔礼道歉。稍晚,吴亦凡工作室转发委任律师事务所微博,明确不同意庭外调解,期待法律的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