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汝训
王汝训,自幼笃学,师从穆孔晖,得理学之微旨。隆兴五年(1571)登进士,授元城(今大名县)令。万历初年,入京为刑部主事,兵部主事。他把家产分给族人和亲戚,只留几亩薄田,家中清贫。一次,盗入其室,他给以钥匙,令其自取,盗贼翻箱倒柜,找不到什么贵重之物,大为惊叹,叩头而去。他累官至光禄少卿,吏科给事中。他发现吏部的官员陈与郊,借荐官之机,收受贿赂,于是上疏历数其罪,并揭发吏部不论是非,不分邪正之风。吏部尚书杨巍,因陈与郊是内阁大学士的学生,而对其包庇,将王汝训调往南京。不久,杨巍、陈与郊被弹劾,受到处分,王汝训又调回朝,先后为太常卿、太仆卿、光禄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