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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的官员制度 论隋朝官员制度的特点

2020-11-04 23:48:47 来源:盘龙历史网
 
    监察机关
    隋初的监察机关只有御史台,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又增设了谒者、司隶二台,合称三台。御史台的长官为御史大夫 (从三品)1人,次官为治书侍御史2人。属官有侍御史8人,殿内侍御史、监察御史各12人,录事2人。御史职掌纠察弹劾。如《隋书·李孝贞传》载:隋初李孝贞为内史侍郎,不称职,文帝欲免其官,就先“敕御史劾其事,由是出为金州刺史”。御史还出使巡察,监诸军旅,如 《隋书·柳彧传》载:开皇时,柳彧为治书侍御史,持节巡察河北五十二州,“奏免长吏赃污不称职者二百余人”;仁寿初,又持节巡察太原道十九州。炀帝时设置了谒者、司隶二台后,便分割了御史台的职权。谒者台的职掌是奉诏出使,慰抚劳问,并持节察按,遇有冤狱则受而奏之。长官为谒者大夫1人 (正四品)。司隶台职掌巡察京畿内外,长官为司隶大夫1人 (正四品),属官有别驾2人,分察畿内,一人管东都洛阳,一人管京师长安。有刺史14人,从事40人副之,掌巡察京畿以外的全国郡县,其职责是“激浊扬清”,若遇贪黩的郡守则有权免职,有功则上报其事迹,加以旌勉。不久,司隶台被废,改派以京官清明者挂司隶衔头出使巡察。

隋朝疆域图

    隋初的都水台和太常以下十一寺,到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演变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大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等“九寺”,以及国子、将作、都水、长秋和从太府寺分置的少府等“五监”,统称诸寺、诸监,也都是中央具体的事务机关。由于各寺、监长官都得亲自处理事务,六卫府。各府所辖之骠骑府改称鹰扬府,军人改称卫士。十六卫府为中央军事宿卫机关,统领全国军队。这与尚书省兵部仅掌军事行政,而无一兵一卒之权不同。十二卫各有大将军1人,将军2人,分统府兵。四府不统府兵,各置郎将1人,直斋或直阁若干人。备身府掌左右侍卫,监门府掌门禁守卫。 
    东宫官
    东宫太子是皇帝的接班人,古称“皇储”,置太师,太傅,太保及少师,少傅,少保,专司训导。此外,在其府下还有一套文武人马,其制拟中央官制,门下坊拟门下省,置左庶子2人,内舍人4人,录事2人,主事令史4人,统领司经、宫门、内直、典膳、药藏、斋帅等六局。司经局置洗马4人,校书6人,正字2人。宫门局置宫门大夫2人。内直局置内直监、内直副监各2人,监殿舍人4人。典膳、药藏、置监、丞各2人。药藏又有侍医4人。斋帅局置吏员4人。典书坊拟内史省,置右庶子2人,舍人、通事舍人各8人,录事2人,主事令史4人,内坊典内及丞各2人,丞直4人,录事1人,内厩置尉2人,掌内车舆之事。家令寺、率更令寺、仆寺,制拟中央诸寺诸监。家令寺置丞2人,掌刑法、食膳、仓库、什物、奴婢等事。率更令寺置丞1人,掌伎乐漏刻。仆寺置丞1人,掌宗族亲疏,车舆骑乘。家令寺领食官、典仓、司藏三署令。仆寺领厩牧令员。此外,东宫还置有十率府,即左右卫、左右宗卫、左右虞候、左右内率、左右监门,其制拟十六卫府。但实际上其职事都比较清闲,而且往往由他官兼领。如杨坚的长子杨勇为太子时,高祖“多令大臣领其职”,据《隋书·苏孝慈传》载,兵部尚书苏孝慈就曾挂名兼领太子左卫率、太子右庶子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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