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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古代太监与后宫的哪些鲜为人知的故事

2020-11-04 22:33:05 来源:盘龙历史网
    太监,旧称宦官,是指古代中被阉割生殖器后失去性能力,专供古代都城皇室役使男性中的官员,因为怕戴绿帽子的皇帝便与不能人事的太监“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共同成为庞大的帝国大厦中的两块最重要的基石。现在,就请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中国古代太监与后宫的哪些鲜为人知的故事吧。

揭秘:古代太监与后宫的哪些鲜为人知的故事

    清制内监额定三千

    清制,内监官职以四品为极限,总数约三千人。乾隆七年(1742)钦定宫中则例:内监官职,以四品为定,再不加至三品。又上谕:“明代内监多至数万人,我朝合宫中苑圃所司,综计不过三千人。”
    清代太监,以河间人为最多,其他县份次之。因太监总数为三千,新陈代谢,随时必须补充,投充者又不得其门,于是有太监经纪行之设。经纪行为合法组织,官府不仅豁免其牙税,且有津贴补助。《大清会典》注释曰:
    设召募太监牙行二人,由大兴、宛平两县造册申送。凡有太监投充,均由该牙行报名。太监报名后,取其投状,询明籍贯,如年在二十岁内,及虽在二十岁以外尚可充选者,均分别在内在外当差。若年岁过大,或系外省之人,即奏明给亲王郡王府使用,别将该王府二十岁以内太监,送进当差。
    清世祖顺治十年(1653)设十三衙门,严禁寺人干政,所颁诏令,言宦官的历史渊源以及他们干政的起因,分析扼要,其言曰:
  朕稽考官制,唐虞夏商,未用寺人。自周以来,始具其职,所司者不过阍达洒扫使令之役,未尝干预外事。秦汉以后,诸君不能防患,乃诿以事权,加之爵禄,典兵干政,流风无穷,岂其君尽暗哉?缘此辈每以小忠小信固结主心,日近日亲易致渐持朝政。且其伯叔弟侄,宗族亲戚,实繁有徒,结好缙绅,关通郡县,朋比夤缘,作奸受贿,善窥喜怒,以张威辐。当宫廷邃密,深居燕闲,稍露端倪,辄为假托,或欲言而故默,或借公以行私,颠倒贤奸,溷淆邪正,依附者巧致云霄,迕抗者谋沉渊阱。虽或英毅之主,不觉堕其术中,权既旁移,变多中发,历观覆辙,可为鉴戒。
  顺治作此决定,是由所宠宦官吴良辅联合满汉大臣各一人奏请的。
    又于顺治十二年(1655)立十三衙门铁碑,镌敕谕于其上,严禁宦官干政,敕曰:
    中官之设,虽自古不废,然任使失宜,遂贻祸乱。近如明朝王振、汪直、曹吉祥、刘瑾、魏忠贤等,专擅威权,干预朝政,开厂缉事,枉杀无辜,出阵典兵,流毒边境,甚至谋为不规,陷害忠良,煽引党类,称功颂德,以致国事日非,覆辙相寻,足为鉴戒。朕今裁定内官衙门及员数执掌,法制甚明,以后但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属托内外衙门,交结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特立铁碑,世世遵守。
    铸碑垂戒,顺治是仿明太祖的。明太祖于洪武十七年(1384)铸铁碑于宫门,高三尺,文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可是明宫此碑,到英宗正统年间为干政用事的太监王振盗去。《明史纪事本末》云:“宣德时尚存,至振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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